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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2-23
(作者介绍链接:檀,波) 波:欢迎收听檀波聊斋第二辑:blogger的话语权,对讨论的事情要先说明一下,一个是KESO批评顺风的问题,另外一个就是在都灵奥运会举办期间,日本奥委会限制相关人员登录blog网站的问题…… 檀:还有罗永浩维权事件, 波:下面我们将对这几件事情做一下归纳、总结、讨论、反思。由小檀先阐述一下吧。 檀:通过blog平台能说什么、要说什么 波:可以说什么、在什么场合下说什么话! 檀:那必须先搞清楚blog是什么?是媒体吗?还是像我们这样之间的闲聊? 波:像前一篇我们讨论的,像KESO这样已经达到一种个人媒体的概念之后,说话就得有所顾及,也就是不能够再随心所欲的说。 檀:对,就像KESO这次写了顺风的问题,就引起了很多的关注,引起了两边的争论,顺风也在自己的blog上针对KESO的言论作出了相应的反击,挺热闹。 波:所以,这个blogger的说与不说,好像还是一个很“哈姆莱特”的问题。对吧? 檀:对,博客这东西,关键还是要看写的人是什么心态。“想怎么写就怎么写”,这个似乎不太正确。 波:“想怎么写就怎么写”,这是个很大的概念。 檀:想放什么屁就放什么屁,这很不好,放屁会臭对吧,影响到其他人也不好。 波:我觉得这应该放在一个狭义的角度来讲,就像上次讨论过的民主,也是应该在一个大的前提环境条件之下,才有这么一个相对的概念。 檀:自由民主是有个明文的法律条文在前面,那么blog有吗?有人说了blog文明守则之类的吗?没有!那么我就认为像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。 波:就像玩一个游戏,有它自己的一个游戏规则。但是像blogger这么一个事件呢,就没有一个明文规定来约束你什么东西该写,什么东西你不该写。 檀:那我还是觉得什么都可以写。 波:就像上次那个裸聊事件一样,在不进行什么什么商业条件前提下,两个人的点对点的裸聊是合法的,对吧…… 檀:也不是叫合法啦,人家那是叫不反对 波:对,我觉得这个问题,就不是一个法律约束的问题,而是一个道德问题。 檀:政府也有人说过了:“没有人因为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而被捕!”那就说明在互联网上什么话都可以说,那干嘛不能说?就是引起反感的时候人家不去你那里,或者是长城(GFW)把你给封了,所以我还是觉得什么都可以说,想放什么屁就放什么屁。 波:中国是一个道德的国度,大多数情况下,道德还是占意识的主流的。 檀:如果说到道德意识,这个范围将是很大。比如我们现在私底下讨论别人,那你说我们道德不道德?任何人不议人非嘛,你说对不对? 波:我们这是在进行有文化的讨论嘛 :) 檀:如果你是KESO,你觉得写什么比较适合? 波:KESO集中的就是IT评论。 檀:那老白要写什么呢?吕欣欣要写什么呢?霍炬要写什么呢?你平常又会写什么呢? 波:这都没有一个定性的规定。 檀:像日记一样,今天被老师骂了,你不爽而狂骂那个老师…… 波:但它(日记)是不公开的,blog是公开的。 檀:也不能说不公开吧,假如你跟你女朋友关系特好,也有可能会拿出来给她看吧! 波:这怎么有点像王婷婷事件了,最近王婷婷事件也是,闹得挺惹火的。 檀:本来是两个人私有的情趣…… 波:回归到blog上也是的,有些东西是私有的,但有时候有可能也被公开。 檀:不是有统计说有50%白领写blog嘛,其中有70%都喜欢公开自己的隐私,那么也就是说有35%的白领喜好公布隐私…… 波:照你这么说,blogger的写与不写,就没有一个框架,想写就写,想写什么就写什么,想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,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这合理吗? 檀:理论上是合理的 波:但换到另外一种情况,就像我们刚才讨论的,从道义角度上讲,这还是要讨论的,是有争议的。 檀:就像罗永浩现在在blog上发出要告某某某某的事情,就是老罗维权行为,他能不能写到blog上呢? 波:从这个角度上讲,我觉得老罗把他的blog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媒体来使用,通常地,咱们有个什么事件,首先会召集一些媒体,召开一个发布会,来宣布自己的想法、一些决定,而他这个就是通过blog来传递自己的想法,自己的信息。 檀:相当于一个新闻发布渠道,那也就是说,只要你乐意,就可以发布任何信息…… 波:如果这样讲的话,反推过来,似乎有这么一点意思。比方说拿都灵的那件事情—— 檀:那是因为有政策规定,有明文规定 波:也就是说他首先给了你一些规则,你必须在这个规则条件下执行。 檀:要么你就参加奥运会,要么你就写blog,二者选一。 波:这也是一种情况哦,有明文限制的,你必须依照那个条件去做。 檀:我现在不能对老白说,你只能写IT评论,不能写软文,不能做其他对吧,也不能对老罗说你上面只能发老罗语录,不能在发关于用维权行为的文字,所以,这个还是得看blog当事人的需求,他现在心里不爽,想骂,就骂。那你写些什么? 波:一些RSS研究的东西啊,翻译的东西,我基本上没有骂过人:P 檀:那当然,你是文明人嘛…… 波:话不是怎么说的。我写的东西呢,一般是我认为能够拿出来面向用户的,在我道德允许范围内、自己接受的了的范围内来写出来的。 檀:我支持你这句话。在“我”——当事人!认为可以写的前提下来写的 波:你的意思也就是说当事人有决定写与不写的最终决定权。 檀:我想写,我就写,想写什么内容就写什么内容 波:blogger的话语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区别是什么? 檀:基本没有区别。 波:你的意思bloger的话语权也就代表了言论自由? 檀:就代表言论自由,我想发表我的隐私,我想发布我的裸照我就发。 波:那就说言论自由也一样,在特定的条件下,它有自己一些小小的约束 檀:特别是那句话,没有人会因为网上的言论而被捕.我觉得这就是互联网言论自由的一个政策 波:其实这句话拿出来说是一句反言的,是带有讽刺的. 檀:是讽刺,但至少ANTI写了那么多东西他没有被抓,唯一得到的结果就是他被封了,他的blog被封了几次.至少这也是个实例吧. 波:我在前一篇文章<规则决定话语权>.这个规则呢就是前说的在特定条件下的一些限定.就是言论和限制言论. 檀:那规则是怎么定的呢?博客网定一个规则,blogbus定一个规则,blogcn定一个规则,Donews一个规则?我的观点是,在上面可以随便写,给你足够空间写.只要你不害被扔臭鸡蛋,被人踢屁股,就可以写. 波: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,传统的规则是不能满足某些需求,如社会的稳定,人身的安全,商业的机密啊,我们就要制定出规则来适应这种新的环境. 檀:我上次就说了,blog就是把想说的说出来,发布出来,与读者共鸣,你认为是对的,就支持我,认为是错的就拍拍屁股走人. 波:这个规则可能有明文规则,可能没有明文规则,可能是一些法律准则,可能是一些个人道德. 檀:比如上次说的,google那个黑板报里面肯定不会出现它的负面东西.所以他们写的都是正面的,这个就是他们的特定规则.但他们这个还叫blogger吗?这里面是不是有一种分歧. 波:对. 檀:一种是面向大众,做为大众媒体的blog,一种是做为自己,个人媒体的blog这两种,像keso这样,他已经趋向于更多人阅读,他就要考虑更多的因素.但不是强加给他的这些因素,而是无形中形成的. 波:对啊,比如说木子美,木木,等等.我觉得我都写不出来. 檀:你当然写不出来了. 波:不是,假如我是个女性的话,我也绝对不可能去写这些东西.也就是说,在我脑子里面根深蒂固的那些道德会阻止我去写那些. 檀:对你来说,你不会去发布这些东西.但,他是木子美吗?你是木木吗?现在已经写成这样了,我们不应该去批评人家不能这么写,不应该这么做,对吧. 波:对.你自己不能写,但不能阻止别人这样写. 檀:换句话说,别人写出来了,我觉得不满意我就不看了,就像黄色网站一样,有人说它是色情,有人说它是艺术. 波:也就是说,写与不写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.但如果遇到规则怎么办. 檀:什么规则? 波:比方说就像都灵那件事. 檀:就只有两种选择,就像你结婚与不结婚一样. 波:就像google黑板报一样.假如你在上面写些负面的东西.它是不允许的.这不是你能主观决定的. 檀:但我觉得google黑板报这东西,不是你写了就发布出去,肯定要个审核过程.写完之后,要编辑来看,这写得不错,比较有利于维持形象,那就可以发布了.说到这,我们扩展点,说到那些长城的事,正如那位大人说的,事实也证明,没有人因为网上的言论而被捕.所以ANTI没有被捕,flypig也就只有域名被封.还活生生地在. 波:怎么是活生生地在啊,你希望他们... 檀:呵,至少没有被关起来,至少在宏观政策下是允许的. 波:也就是说blog还是限定在有规则与没有规则的条件下.在有规则的前提下,你必须在这种规则下做事,你卑躬曲膝也好,寄人篱下也好,也就是在遵循这个大圈圈限定的小圈圈里面,在这圈圈回做事.当你脱离了这个规则你就海阔天空了,你想写什么就按你自己的决定. 檀:按你这么说.也有些不对的,比如说我在Donews上发布几张色情图片,Donews觉得我这有损Donews形象,把我帐号给封了,那我就不能再写了,那你说这种情况是有规则还是没规则呢? 波:这也是有规则的,是潜在的规则. 檀:如果我在自己的blog上发几张裸照,或是大骂某些人. 波:那会被政府给gfw的. 檀:如果我们不谈政治,只谈风月呢?比如写些我跟我女朋友花前月下的事情呢? 波:那...也就是说这个观点很难统一的.你说有规则,什么叫有规则,什么叫没规则,在确定与不确定上还是很难有个显示的分界的. 檀:所以道德并不能达到约束,能约束的只有那些规则.明文或是条例,或是先例,用道德来约束是绝对不可能的. 波:你的意识也就是说要限定某些内容或文字,必须要有个明文的规定. 檀:或者是明文或者是非明文的条例. 波:就像大学校园里都有个牌子.上面写着不能 檀:不能接吻,不能打...就像我们在Donews上不能贴色情图牌一样.贴可以贴,但不能让你发布. 波:不知道会不会,我们什么时候去试一试.那你总结一下,blog话语权决定在谁的手里. 檀:我觉得还是在当事人的手上. 波:由作者主观决定的. 檀:这就像今天要不要去偷东西,可以去偷也可以不去偷.如果去偷了你就犯法了.但偷不偷还是由他决定. 波:不管有没有规则,但最终都有作者决定的. 檀:当当事人的某些规则突破了.. 波:某些规则封锁之后,他就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,受到这些规则的惩罚. 檀:防碍社会稳定的不行,有淫秽内容的不行,有其它一些的不行.就是这样的,却拿不出一个条例出来. 波:看来我们这样讨论不是结果来. 檀:我们打起来都解决不了问题. 波:所以,我们把这个问题推给网友. 檀:让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:我在Donews上发个色情图片行不行. 波:我写篇骂Keso的文章行不行. 檀:其实我觉得是可行的,至于骂了人家理不理还是一回事了. 波:理论上跟实际上还是有区别的.理论上你是有人身自由的,可以想做什么,做什么.比如说我想杀人怎么办? 檀:那就杀吧,杀完后自己也完了. 波:放屁... 檀:那我们先不讨论了,就到这吧, 波:下一次讨论什么话题. 檀:新女性问题. 波:什么是新女性.各位网友也可以给我们提供素材. 檀:再会 波:再会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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