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里士多德的名言:如果你有一个苹果,我也有一个苹果,如果彼此交换,还是各有一个苹果;但是,倘若你有一种思想,我有另一种思想,而彼此交流这些思想,那么,我们就各有两种思想。

2006-02-23
檀波聊斋[第二辑]:Blogger的话语权

(作者介绍链接:

波:欢迎收听檀波聊斋第二辑:blogger的话语权,对讨论的事情要先说明一下,一个是KESO批评顺风的问题,另外一个就是在都灵奥运会举办期间,日本奥委会限制相关人员登录blog网站的问题……
檀:还有罗永浩维权事件,
波:下面我们将对这几件事情做一下归纳、总结、讨论、反思。由小檀先阐述一下吧。
檀:通过blog平台能说什么、要说什么
波:可以说什么、在什么场合下说什么话!
檀:那必须先搞清楚blog是什么?是媒体吗?还是像我们这样之间的闲聊?
波:像前一篇我们讨论的,像KESO这样已经达到一种个人媒体的概念之后,说话就得有所顾及,也就是不能够再随心所欲的说。
檀:对,就像KESO这次写了顺风的问题,就引起了很多的关注,引起了两边的争论,顺风也在自己的blog上针对KESO的言论作出了相应的反击,挺热闹。
波:所以,这个blogger的说与不说,好像还是一个很“哈姆莱特”的问题。对吧?
檀:对,博客这东西,关键还是要看写的人是什么心态。“想怎么写就怎么写”,这个似乎不太正确。
波:“想怎么写就怎么写”,这是个很大的概念。
檀:想放什么屁就放什么屁,这很不好,放屁会臭对吧,影响到其他人也不好。
波:我觉得这应该放在一个狭义的角度来讲,就像上次讨论过的民主,也是应该在一个大的前提环境条件之下,才有这么一个相对的概念。
檀:自由民主是有个明文的法律条文在前面,那么blog有吗?有人说了blog文明守则之类的吗?没有!那么我就认为像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。
波:就像玩一个游戏,有它自己的一个游戏规则。但是像blogger这么一个事件呢,就没有一个明文规定来约束你什么东西该写,什么东西你不该写。
檀:那我还是觉得什么都可以写。
波:就像上次那个裸聊事件一样,在不进行什么什么商业条件前提下,两个人的点对点的裸聊是合法的,对吧……
檀:也不是叫合法啦,人家那是叫不反对
波:对,我觉得这个问题,就不是一个法律约束的问题,而是一个道德问题。
檀:政府也有人说过了:“没有人因为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而被捕!”那就说明在互联网上什么话都可以说,那干嘛不能说?就是引起反感的时候人家不去你那里,或者是长城(GFW)把你给封了,所以我还是觉得什么都可以说,想放什么屁就放什么屁。
波:中国是一个道德的国度,大多数情况下,道德还是占意识的主流的。
檀:如果说到道德意识,这个范围将是很大。比如我们现在私底下讨论别人,那你说我们道德不道德?任何人不议人非嘛,你说对不对?
波:我们这是在进行有文化的讨论嘛 :)
檀:如果你是KESO,你觉得写什么比较适合?
波:KESO集中的就是IT评论。
檀:那老白要写什么呢?吕欣欣要写什么呢?霍炬要写什么呢?你平常又会写什么呢?
波:这都没有一个定性的规定。
檀:像日记一样,今天被老师骂了,你不爽而狂骂那个老师……
波:但它(日记)是不公开的,blog是公开的。
檀:也不能说不公开吧,假如你跟你女朋友关系特好,也有可能会拿出来给她看吧!
波:这怎么有点像王婷婷事件了,最近王婷婷事件也是,闹得挺惹火的。
檀:本来是两个人私有的情趣……
波:回归到blog上也是的,有些东西是私有的,但有时候有可能也被公开。
檀:不是有统计说有50%白领写blog嘛,其中有70%都喜欢公开自己的隐私,那么也就是说有35%的白领喜好公布隐私……
波:照你这么说,blogger的写与不写,就没有一个框架,想写就写,想写什么就写什么,想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,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这合理吗?
檀:理论上是合理的
波:但换到另外一种情况,就像我们刚才讨论的,从道义角度上讲,这还是要讨论的,是有争议的。
檀:就像罗永浩现在在blog上发出要告某某某某的事情,就是老罗维权行为,他能不能写到blog上呢?
波:从这个角度上讲,我觉得老罗把他的blog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媒体来使用,通常地,咱们有个什么事件,首先会召集一些媒体,召开一个发布会,来宣布自己的想法、一些决定,而他这个就是通过blog来传递自己的想法,自己的信息。
檀:相当于一个新闻发布渠道,那也就是说,只要你乐意,就可以发布任何信息……
波:如果这样讲的话,反推过来,似乎有这么一点意思。比方说拿都灵的那件事情——
檀:那是因为有政策规定,有明文规定
波:也就是说他首先给了你一些规则,你必须在这个规则条件下执行。
檀:要么你就参加奥运会,要么你就写blog,二者选一。
波:这也是一种情况哦,有明文限制的,你必须依照那个条件去做。
檀:我现在不能对老白说,你只能写IT评论,不能写软文,不能做其他对吧,也不能对老罗说你上面只能发老罗语录,不能在发关于用维权行为的文字,所以,这个还是得看blog当事人的需求,他现在心里不爽,想骂,就骂。那你写些什么?
波:一些RSS研究的东西啊,翻译的东西,我基本上没有骂过人:P
檀:那当然,你是文明人嘛……
波:话不是怎么说的。我写的东西呢,一般是我认为能够拿出来面向用户的,在我道德允许范围内、自己接受的了的范围内来写出来的。
檀:我支持你这句话。在“我”——当事人!认为可以写的前提下来写的
波:你的意思也就是说当事人有决定写与不写的最终决定权。
檀:我想写,我就写,想写什么内容就写什么内容
波:blogger的话语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区别是什么?
檀:基本没有区别。
波:你的意思bloger的话语权也就代表了言论自由
檀:就代表言论自由,我想发表我的隐私,我想发布我的裸照我就发。
波:那就说言论自由也一样,在特定的条件下,它有自己一些小小的约束
檀:特别是那句话,没有人会因为网上的言论而被捕.我觉得这就是互联网言论自由的一个政策
波:其实这句话拿出来说是一句反言的,是带有讽刺的.
檀:是讽刺,但至少ANTI写了那么多东西他没有被抓,唯一得到的结果就是他被封了,他的blog被封了几次.至少这也是个实例吧.
波:我在前一篇文章<规则决定话语权>.这个规则呢就是前说的在特定条件下的一些限定.就是言论和限制言论.
檀:那规则是怎么定的呢?博客网定一个规则,blogbus定一个规则,blogcn定一个规则,Donews一个规则?我的观点是,在上面可以随便写,给你足够空间写.只要你不害被扔臭鸡蛋,被人踢屁股,就可以写.
波: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,传统的规则是不能满足某些需求,如社会的稳定,人身的安全,商业的机密啊,我们就要制定出规则来适应这种新的环境.
檀:我上次就说了,blog就是把想说的说出来,发布出来,与读者共鸣,你认为是对的,就支持我,认为是错的就拍拍屁股走人.
波:这个规则可能有明文规则,可能没有明文规则,可能是一些法律准则,可能是一些个人道德.
檀:比如上次说的,google那个黑板报里面肯定不会出现它的负面东西.所以他们写的都是正面的,这个就是他们的特定规则.但他们这个还叫blogger吗?这里面是不是有一种分歧.
波:对.
檀:一种是面向大众,做为大众媒体的blog,一种是做为自己,个人媒体的blog这两种,像keso这样,他已经趋向于更多人阅读,他就要考虑更多的因素.但不是强加给他的这些因素,而是无形中形成的.
波:对啊,比如说木子美,木木,等等.我觉得我都写不出来.
檀:你当然写不出来了.
波:不是,假如我是个女性的话,我也绝对不可能去写这些东西.也就是说,在我脑子里面根深蒂固的那些道德会阻止我去写那些.
檀:对你来说,你不会去发布这些东西.但,他是木子美吗?你是木木吗?现在已经写成这样了,我们不应该去批评人家不能这么写,不应该这么做,对吧.
波:对.你自己不能写,但不能阻止别人这样写.
檀:换句话说,别人写出来了,我觉得不满意我就不看了,就像黄色网站一样,有人说它是色情,有人说它是艺术.
波:也就是说,写与不写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.但如果遇到规则怎么办.
檀:什么规则?
波:比方说就像都灵那件事.
檀:就只有两种选择,就像你结婚与不结婚一样.
波:就像google黑板报一样.假如你在上面写些负面的东西.它是不允许的.这不是你能主观决定的.
檀:但我觉得google黑板报这东西,不是你写了就发布出去,肯定要个审核过程.写完之后,要编辑来看,这写得不错,比较有利于维持形象,那就可以发布了.说到这,我们扩展点,说到那些长城的事,正如那位大人说的,事实也证明,没有人因为网上的言论而被捕.所以ANTI没有被捕,flypig也就只有域名被封.还活生生地在.
波:怎么是活生生地在啊,你希望他们...
檀:呵,至少没有被关起来,至少在宏观政策下是允许的.
波:也就是说blog还是限定在有规则与没有规则的条件下.在有规则的前提下,你必须在这种规则下做事,你卑躬曲膝也好,寄人篱下也好,也就是在遵循这个大圈圈限定的小圈圈里面,在这圈圈回做事.当你脱离了这个规则你就海阔天空了,你想写什么就按你自己的决定.
檀:按你这么说.也有些不对的,比如说我在Donews上发布几张色情图片,Donews觉得我这有损Donews形象,把我帐号给封了,那我就不能再写了,那你说这种情况是有规则还是没规则呢?
波:这也是有规则的,是潜在的规则.
檀:如果我在自己的blog上发几张裸照,或是大骂某些人.
波:那会被政府给gfw的.
檀:如果我们不谈政治,只谈风月呢?比如写些我跟我女朋友花前月下的事情呢?
波:那...也就是说这个观点很难统一的.你说有规则,什么叫有规则,什么叫没规则,在确定与不确定上还是很难有个显示的分界的.
檀:所以道德并不能达到约束,能约束的只有那些规则.明文或是条例,或是先例,用道德来约束是绝对不可能的.
波:你的意识也就是说要限定某些内容或文字,必须要有个明文的规定.
檀:或者是明文或者是非明文的条例.
波:就像大学校园里都有个牌子.上面写着不能
檀:不能接吻,不能打...就像我们在Donews上不能贴色情图牌一样.贴可以贴,但不能让你发布.
波:不知道会不会,我们什么时候去试一试.那你总结一下,blog话语权决定在谁的手里.
檀:我觉得还是在当事人的手上.
波:由作者主观决定的.
檀:这就像今天要不要去偷东西,可以去偷也可以不去偷.如果去偷了你就犯法了.但偷不偷还是由他决定.
波:不管有没有规则,但最终都有作者决定的.
檀:当当事人的某些规则突破了..
波:某些规则封锁之后,他就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,受到这些规则的惩罚.
檀:防碍社会稳定的不行,有淫秽内容的不行,有其它一些的不行.就是这样的,却拿不出一个条例出来.
波:看来我们这样讨论不是结果来.
檀:我们打起来都解决不了问题.
波:所以,我们把这个问题推给网友.
檀:让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:我在Donews上发个色情图片行不行.
波:我写篇骂Keso的文章行不行.
檀:其实我觉得是可行的,至于骂了人家理不理还是一回事了.
波:理论上跟实际上还是有区别的.理论上你是有人身自由的,可以想做什么,做什么.比如说我想杀人怎么办?
檀:那就杀吧,杀完后自己也完了.
波:放屁...
檀:那我们先不讨论了,就到这吧,
波:下一次讨论什么话题.
檀:新女性问题.
波:什么是新女性.各位网友也可以给我们提供素材.
檀:再会
波:再会.




2006-02-16
檀波聊斋[第一辑]:骂,各有各的精彩--老白的火辣,KESO的隐晦,霍炬的直接

(作者介绍链接:

波:檀波评论第一辑:骂,各有各的精彩——老白的火辣、KESO的隐晦与霍炬的直接。我觉得这个……
檀:那爱搞搞呢?
波:爱搞搞,我觉得她(做的)属于是一个引伸的过程,她把我们带到那个想法上去,并不能代表我们的观点。
檀:(现在有在录吗?)
波:(现在有在录!)
檀:(笑……)
波:所以我觉得爱搞搞暂且(放下)。虽然我比较欣赏爱搞搞的文字,但是先放到后面再说。今天讨论的主要就是老白、KESO、霍炬。他们三个分别有三篇文章比较突出,
檀:老白的那个拇指、中指和小指,http://blog.donews.com/laobai/archive/2006/02/13/725311.aspx
波:然后KESO的那个叫“顺风,您真幽默”,http://blog.donews.com/keso/archive/2006/02/13/724204.aspx,以及霍炬的这个就是”防沉迷系统,去你妈的”,http://blog.donews.com/virushuo/archive/2005/09/01/535423.aspx,这三篇文章,
檀:霍炬的这个有点偏激,他很多都涉及的政策、政党,文章里边很多都带有政治问题
波:其实霍炬的很多文章我看到了啊,他都是这样的,有很多京骂,比如丫的什么的,国骂,有很多国骂,比如“干你娘的”这种,这种我觉得作为文字来讲,写出来有点不大雅观,但是作为一个发泄愤怒的工具来讲,是非常解恨的
檀:blog就是这样,就是把自己想到的写出来,与别人产生共鸣。这就是草根,不像投稿,写作文一样,要规规矩矩的,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。
波:但是写出来的东西终究是要让人看的,
檀:看?这些东西在用词方面,王小波有时候不也很……
波:对啊,王小波写的很那个(犀利),但他也有糟粕嘛。
檀:那你的观点是什么?
波:他的心情我可以理解,但在语言上我不同意。他的观点我同意,但他的语言我觉得还是应该再斟酌(润色)一下。这是另外一个问题。相比之下,我觉得老白……
檀:我觉得真骂就要骂出来,blog是有特定的读者,不是大众媒体,只要读者可以接受就可以了,就像三个表说的,“不乐意的你就洗洗睡去”。
波:换作KESO和老白的这两篇相比,相比起来就相对艺术一点。
檀:KESO他那个属于老大哥形象,自身的形象要保证的。
波:是啊,要顾全一点啊,他(KESO)的受众要更广一点,
檀:他作为个人媒体,(形象是要顾全的),
波:从媒体的角度来讲,他要有一种责任,但作为个人日记来讲,可以(信口开河),天王老子都可以开骂
檀:KESO这里边还算很干净的。
波:刚才讨论了霍炬了,我们现在转回来讨论一下KESO,其实KESO以前写过很多篇我个人觉得比较隐晦的,比如对cn域名的转向问题的看法
檀:都比较含蓄。
波:说到这儿我又想起来了,有很多“帖图不说话”、“贴文不说话”的,类似的,我觉得也是表达了一种愤怒,但他不想骂出来,他的观点其实很明显,什么“帖图不说话”也好、“贴文不说话”也好,摆名的观点就是要骂,但他不说出来,让你去想。你去想我是怎么骂的,你可以把你的观点揉合到我的这个观点上去,自己去发挥吧。
檀:他的这个意思就是把阴暗面揭示出来,老白之前贴出一些关于SP商----他就贴了图嘛,他不说什么,他就贴出来让你看看。如果你觉得这是应该,你就赞成;如果你心里不爽,那你就骂。
波: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表示和揭示的关系(这算是什么关系?),一种是向外传达,一种是向外表达。
檀:没有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,但他把这个事实说出来了,吕欣欣在他的域名不能转向的时候也贴了一个出来。
波:读KESO的文章,你得斟酌两下子。他表达的很隐晦。他不像霍炬一样,读到霍炬的文章,你就想拍一下桌子,“妈的,怎么会有这样”,拍案而起。但读KESO的就不一样,你会默默的想:“这人怎么这么无耻!”,你得慢慢去想。但是相对老白这个啊,你就会觉得啊,会笑两下子,
檀:老白用词比较幽默,也比较含蓄
波:读完之后,会鼓下掌,自不而然的就会为之喝彩。我觉得老白这个处理起来(是相当艺术的)。
檀:他有点像是指桑骂槐.
波:指桑骂槐是贬义词.不过我同意,大体是这样的.
檀:那用含沙射影.
波:这有点准确,他就讲的大指,中指,小指.
檀:小指是不屑,中指是鄙视吧,大指是对人家的称赞.
波:是一个隐喻,所以我们把它挑出来讲.
檀: 我刻他还写过关于李大人的一本用哲学的什么书,也是这样。
波:我第一次说到老白的这篇文章的时候,是R-Mail发到我的GMail上的.我读了后就觉得很精彩,写得很棒,骂人时很精彩,赞人的时也让人心服. 言语之间能够鼓动人.
檀:我觉得最后一段话很有意思.
波:这就是一个小幽默了.我觉得他比起霍炬的火辣来讲,却不低于霍炬的火辣.但却有些微妙,让人不会在骂.比方说,当你看到霍炬的文章,就让人觉得有点粗.
檀:对,就是这种感觉.用语也很直白,有些简直不能进入文化人的耳,出口成脏.
波:相比他们俩个人,霍炬有点年青.
檀:他的风格是这样.
波:而老白比较老成,他能把事情处理的完美一点.
檀:其实霍炬写blog会比老白早.可能是霍炬理科出生,而老白应该是文科出生.在文字方面会处理的比较好.如果霍炬以后学些修辞手法,也来隐喻之类的,说不写也很妙.
波:那别,虽然我们在这些对他提出了一点小小的批评,但我觉得他就此改变文风的话,脱了这种风格那就不好玩了.
檀:正如他说的,不用脏话实在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啊,所以什么”干你妈的,阳萎”这样的出口成脏,说得爽就得,博客就要这样.
波:对啊,最近都灵的运动会的运动员都不能写blog,这就封闭了话语权.我想过两天写一篇blog讨论一下”blog的话语权问题”,如果blog没有了话语权就不行了.
檀:我觉得首先要有个前提,为什么写blog.
波:所以blog的话语权问题是一个规则问题.社会的所谓的自由民主啊都在特定的规则下的.
檀:要有一个游戏规则.
波:对.
檀:再说了,也不能借blog平台随便乱写,好像在微软还是惠普就有一个员工写了他们公司的一些事被开除了.写归写,但有些不能写.
波:你说到惠普这事,我想起了最近的google的黑板报.他不会把公司比较负面的东西写出来,只会写一些正面的东西.Keso就写了一篇关于这个的.
檀:Google黑板报更像是一个企业文化的延伸.
波:Keso这文章也写得比较好,黑板报能写些什么东西.比如说谁出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垃圾邮件之类的.黑板报只能写这些东西,向用户交待的一个渠道.假如这样理解就像是客服一样了.
檀:应该是一个信息发布渠道.像传统企业里的公告栏.
波:像个白板,而不是黑板.
檀:这也是企业应用blog的一个实例啦.像福特也有企业blog.
波:今天的话题就到这了吧.
檀:说到这我想起了你刚才说的.话语权问题.就是为什么写blog,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.
波:这就作为我们下一次讨论的话题吧.今天就讨论到这,讨论的比较浅.咱们两个这个应该叫”檀波评论”吧.
檀:应该叫檀波聊斋或.怎么是评论啊,评论这个太严肃了.咱们这么年轻的两个人应该要带点娱乐性地来讨论这些事情.
波:檀波聊斋,行,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好.最后要感谢一下爱搞搞,她的文章引发我们的思想.听过我们这个录音后可以去爱搞搞的blog去看一下,这文章叫做”blog,博客,勃客还是簿刻”.
檀:http://blog.donews.com/aigaogao.
波:爱搞搞现在很出名啦,大家都知道了,还要你介绍.
檀:我不是怕有些人比较嫩嘛.那就到此为止吧.下次再聊.
波:再会.
檀:再会.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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